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同意,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区妇女联合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7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君山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君山区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群众公认;
3.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4.满足公务员转任相关条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当年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监察官等级的;
7.人事档案中重要信息记载存疑或者有影响流动调配问题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中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处分影响期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
三、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君山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区委组织部303室,联系人:邓凡超,0730-8173991;
君山区人大政协院内平房区委社会工作部119室,联系人:付婧,18274546375;
君山区人社局三楼310室,联系人:张莉,0730-8115086;
君山区农业农村局七楼区妇联办公室,联系人:余兵,0730-8131338。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
纸质版《2024年君山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是否满足转任条件把握不准的可与区委组织部协商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开考比例规定。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后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经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选调计划。
(四)考试。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岗位要求,主要测试理论素养、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2.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要求肢体健全),另加毒检项目。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以及是否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
(六)递补规定。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委组织部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公示和试用等环节后,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等情况,不实行递补。
(七)集体研究。选调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等额提出选调对象建议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试用选调人员,
(八)公示和试用。对研究确定的拟试用选调人员在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九)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选调单位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对象在公告发布前新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监察官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四、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五、相关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程监督。
(二)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如有此类情形,不予办理转任手续,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30-8177800);职位设置,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中共岳阳市君山区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