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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     2024-09-23 11:17:42

根据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县公开招聘递补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全县计划公开招聘递补城镇公益性岗位33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心公益事业。

2.具有甘谷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社区、乡镇、县区公共就业服务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①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

②“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

③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④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⑤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⑥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⑦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3.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①已实现就业的;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③有违法犯罪行为的;④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名下有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合作社成员、企业法人或监事、投资人,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家中有其他财政供养人员,企业单位缴纳社保,名下有营运车辆,享受生态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等与城镇公益性岗位类似的就业援助政策)。

4.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报名须知

2024年9月23日-27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具体地址见附件1)。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全部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⑥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承担相关后果。

四、资格审核认定

用人单位对照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材料和信息,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条件人员,报主管部门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拟招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对有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五、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公益性岗位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和“托底线、就急难、临时性”的属性进行管理。

2.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协议》。

3.对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可根据其提供劳动时间和强度给予合理的用工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与用工报酬之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4.公益性岗位人员录入全省“大就业和劳动关系信息系统”管理。

附件:1.甘谷县有关部门单位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附件2:天水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1:甘谷县有关乡镇和部门申请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