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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     2024-09-23 17:11:42

我镇2024年9月23日发布了《2024年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公告》,现因工作需要,对原招聘条件进行了修改,以下为修改后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无任何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报考年龄18-40周岁(1983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需要参与24小时应急轮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建议男性;

4.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执行力强;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持有C1及以上驾照、退役军人、有乡镇一线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新丰县沙田镇公开招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代码

岗位描述

招聘对象类别

政治面貌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_研究生

专业要求_本科

专业要求_大专

职称要求

年龄要求

执业资格证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1

新丰县

沙田镇

1

2024901

从事三防、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范、防震减灾等工作。

不限

不限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18-40周岁

不限

服从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岗位调配,需要参与24小时应急轮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建议男性。

原岗位表中,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现修改为“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丰县沙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