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坐落于千年古都西安,地处市东郊白鹿原下、灞河之滨。学院形成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相互融合、通用学科与军事学科相互交叉、教研机构彼此相互支撑的学院整体学科专业布局。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学院办学积淀深厚、基础研究实力雄厚,先后牵头承担国家、国防科技重点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100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励300余项。拥有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教学名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青年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科协“求是”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100多名军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此次招聘的人员身份为社会用工,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与融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发工资不含社会保险部分,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工作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根据用人单位意见可在工资标准10%范围内浮动调整。
一、岗位计划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自愿为学院建设服务。
2.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心理条件、入职体检合格(三甲以上医院)。
3.符合岗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等要求的应聘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应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1.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社会用工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将此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格证书扫描件等个人材料放入一个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kgcxybsh@163.com(注意:压缩包和邮件名以岗位代码+姓名+学历进行命名)。 如无合适岗位计划,但专业方向等相关的,也可以投递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18:00。3.报名要求: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列入录用黑名单。应聘人员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经审核后不得修改。未通过审核者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二)流程 1.通知初选结果: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学院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直接联系本人,请应聘者保持电话畅通。学院实行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报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9月27日前审核完毕)。2.政审、体检:通过初选的人员,按照学院有关要求进行政治审核和体检。3.面试: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由学院各用人单位组织面试,确定最终人选。4.入职:完成相关审核报批工作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干事咨询电话: 029-84787080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4:30-17:30。
五、工作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霸陵路一号空工院
(声明:此次招录相关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政治工作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