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水平,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意愿并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薪酬待遇
1970元/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个人所得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本人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6办公室(广安区紫金街209号);0826-2390101
4.报名材料: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所在地乡镇或村(社区)办理的就业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身份证复印正面和反面到同一页纸,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到同一页纸)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市就业局进行资格复审。
五、公示
拟招用人员确定后,本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招用。
六、日常管理
本单位承担用工管理主体责任,负责与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进行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