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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关于公布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的通知

来源: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2024-09-21 19:03:31

各位考生:

我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面试工作已结束,面试成绩均已当场公布。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我院将统一安排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到指定单位进行体检:

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进入到体检环节的人员到辽宁省金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当天早上8:30务必到达体检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3号楼大厅等待学院工作人员,集合后开始核对身份,体检禁止家属陪同,进入体检区域后不得擅自出入。

为了准确反映各位体检考生身体的真实状况,顺利完成体检工作,请考生务必遵守以下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丢失请携带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

2.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费为600元。支付形式: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体检费用自理。

3.携带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用于贴在体检表上)。

4.携带一支黑色签字笔。

5.体检表相关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晨起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12.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办理。

13.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14.请确保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如有其他事宜,请与我院人事处联系。

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上要求认真准备并如实填报各项信息,对未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漏报瞒报个人信息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章老师 15940094009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4年9月21日

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