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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镇坪县人民政府     2024-09-20 11:03:0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2024年4月23日公告拟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因机构改革暂缓,经研究决定现重启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和数量

县发展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4名,其中:县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中心2人,镇坪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1人,镇坪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1人。(附件1)

二、考选范围和条件

(一)考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此次考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卫生序列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符合考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年龄在40岁以内(1983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5.近2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得参加公开考选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通过公开招考被录(聘)用,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3.考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4.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选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7日(正常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人力资源股。电话:0915-8825321联系人:王老师

3.提交报名资料:

(1)《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等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经历所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等);

(5)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证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本次考选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选计划予以核销。

(二)面试

本次考选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面试结束后,在县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考选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考察时间及进入考察人员的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布。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及参加县直部门考选。

2.组织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与公开考选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县事业单位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考选人员名单。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考选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考选工作人员在考选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相关要求

1.工作经历从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算,抽借调时间不计算在内,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在考选报名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责。

附件:1.2024年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考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镇坪县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镇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镇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