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力量,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录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25名(其中5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2.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奉贤户籍;
6.无违法犯罪、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积极向上;
8.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镇户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30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地点:奉城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奉贤区兰博路2008号奉城镇人民政府1号楼2楼1205室);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1)《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纸质版填写1份,电子版发至fczdqbzz@163.com;(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主页和本人页);(4)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7)由本市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8)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2.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根据所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如调查后属实,则不予录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聘用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薪酬待遇按年总收入(工资、奖金、社保等)不低于12万元计发,由镇、村各承担50%。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留用村的,按照村同类人员标准享受薪酬待遇。期满后,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可进行续聘,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奉城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57525825。
联系人:何老师:021-57512638
瞿老师:021-57513641
附件1:奉城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1)
附件2:奉城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2:退役军人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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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奉城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1).doc
附件2:奉城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2:退役军人岗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