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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上观号     2024-09-20 16:44:11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力量,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录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25名(其中5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2.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善于沟通,能团结合作;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户籍要求:奉贤户籍;

6.无违法犯罪、公安部门处理等不良记录;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积极向上;

8.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镇户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11:30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地点:奉城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奉贤区兰博路2008号奉城镇人民政府1号楼2楼1205室);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1)《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纸质版填写1份,电子版发至fczdqbzz@163.com;(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户主页和本人页);(4)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从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7)由本市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8)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2.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参加笔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根据所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如调查后属实,则不予录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有关待遇

奉城镇乡村振兴储备人才聘用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薪酬待遇按年总收入(工资、奖金、社保等)不低于12万元计发,由镇、村各承担50%。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留用村的,按照村同类人员标准享受薪酬待遇。期满后,双方进行双向选择,可进行续聘,一年一聘,最长不超过3年。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奉城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57525825。

联系人:何老师:021-57512638

瞿老师:021-57513641

附件1:奉城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1)

附件2:奉城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2:退役军人岗位)

▲扫描下载附件1

▲扫描下载附件2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奉城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1).doc

附件2:奉城镇乡村振兴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2:退役军人岗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