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报县人民政府、南宁市统计局同意,决定补录何如旺同志为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补录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隆安县统计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9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隆安县统计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1日—2024年9月27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广场路8号行政中心党政综合楼五楼B504室
邮政编码:532799
监督电话:0771—6522134
附件:隆安县统计局拟补录县级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名单
隆安县统计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隆安县统计局拟补录县级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