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丘北县锦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会计业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类别
拟招聘会计人员1名。
专业类别:财会、审计类(如: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会计学、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学历,能熟练运用预算一体化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财务部门工作;
3.必须取得初级会计证书,取得会计、审计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及年龄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方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对象进行面试,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学习成绩、工作实绩,择优确定拟聘对象。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下午17点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丘北县锦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楼财务室(联系人:简大茸,联系电话:0876-30166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及委托他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2.个人简历一份(附照片);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须本人现场报名,真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4.现场报名由人事科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现场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丘北县锦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五)确定招聘初步人选和资格复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提出招聘初步人选名单,并通知初步人选提供本人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和拟递补人员。
(七)体检
通知拟聘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的,按确定的拟递补人员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内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照拟递补人员进行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人员与丘北县锦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待遇保障
按照《丘北县锦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确定。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1.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2.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劳动合同期内死亡的;
3.合同期内,本人因法定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监督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丘北县锦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