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根据《西北大学军事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暂行办法》(附件1),现将校内选聘军事理论课教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军事理论课兼课教师若干名。
二、选聘条件
我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的在编在岗军队转业干部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以上学历的辅导员或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以上学历的在编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具有很强的政治素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师德师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修养,爱国守法、爱岗敬业;
(三)军事素养。具有良好的军事知识储备,熟悉国防政策法规和军事思想,了解现代军事建设发展;
(四)身体素质。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
(五)授课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准确把握军事课教学大纲并能按照要求授课。
三、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校内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30日;
2.应聘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西北大学军事理论课兼课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中午12:00以前;
3.资格审查。选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定进入学校面试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4.面试考核。面试内容和形式由选聘工作小组确定;
5.确定人选。根据面试情况和本人报名材料,经综合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
6.公示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具体事项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名的人员,填写《西北大学军事理论课兼课教师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4年9月30日中午12:00之前报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5室(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学校军事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小组遵照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8308219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西北大学军事理论课教师选聘实施工作暂行办法(2024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