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4年新增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晋人社厅函〔2024〕32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4〕33号)和《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县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更好满足基层公益性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10名(按报名顺序逐月安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静乐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无养老保险金欠费的失业人员;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具有静乐户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二、岗位待遇
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期限三年。月薪按照忻州市静乐县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执行,同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4张一寸2张(红底)并填写相关申报表。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 报满截止
报名地点:静乐县城光明路12号
联系电话:0350-7828992
联系人:姚利花
忻州市静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