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引才行动”招聘公告一、企业简介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产集团”)成立于2016年6月,是沈阳市市属一级国企中唯一专注于航空航天产业的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平台,是作为推动沈阳建设航空航天产业集群的链长单位和重要实施主体,践行“既做空间提供者,又做时间合伙人”的理念,通过深化央地协同合作、引入多路金融活
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引才行动”招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产集团”)成立于2016年6月,是沈阳市市属一级国企中唯一专注于航空航天产业的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平台,是作为推动沈阳建设航空航天产业集群的链长单位和重要实施主体,践行“既做空间提供者,又做时间合伙人”的理念,通过深化央地协同合作、引入多路金融活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在推动军机发展的同时,在民机、低空等领域实现突破,全面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等工作。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企业名称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沈阳航产投资有限公司 |
高管正职 |
1人 |
沈阳低空经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高管副职 |
1人 |
沈阳航发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高管正职 |
1人 |
具体详见附件《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依法经营、保守秘密,能够维护企业的荣誉和利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三)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航产集团官方网站、“智联招聘”网站和“前程无忧”网站,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日24时。
2.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将通过电话或微信的方式与报名人员确定最终报名的岗位。
3.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智联招聘”“前程无忧”招聘网站,搜索“沈阳航空产业集团”在线投递简历。
(三)资格审查
1.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资格审查合格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5: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 4: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
(1)通过电话或微信的方式将笔试通知、具体笔试时间通知到笔试人员,未进入笔试的人选不另行通知;
(2)笔试人员需根据笔试通知要求的时限,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能及时反馈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五)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
2.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每个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1)通过电话或微信的方式将面试通知、具体面试时间等通知到面试人员;
(2)面试人员需根据面试通知要求的时限,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能及时反馈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综合评估选定拟录用人员。
(七)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工作履历及工作表现、个人涉讼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法院被执行人记录、信用欺诈记录、金融监管机构处罚信息等。背景调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航产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职业经理人的选聘程序还应符合《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由航产集团负责解释。
六、相关说明
(一)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由航产集团负责,最终解释权归航产集团。
(四)航产集团咨询电话:17604013086(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3点-17点)。
(五)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航产集团监察审计部:024-83766836
附件:沈阳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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