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中心)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于2022年10月筹建、2023年1月组建完毕的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是我市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中的处置各类不良资产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主业的平台公司。
托管中心主要以服务城市振兴战略、服务国资国企改革为目标,通过接收整合其他市属国有企业非主业非优势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妥善安置相关人员,调整股权结构和资产结构,改革运营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产总体质量,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托管中心目前正处于组建及运营初期,未来将通过接收非主业非优势资产和低效无效资产,通过整体出让、兼并重组、关闭破产、债务重组、企业分立等市场化方式,清理退出壳企业、僵尸企业等问题企业,探索国有资产盘活及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实现不良资产价值重构;通过不良资产盘活及经营性业务收益,补充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所需资金,形成可持续经营的良性循环模式。
因托管中心所属两户子企业(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秉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进行优秀人才公开招聘,具体内容如下: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企业名称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部长 |
1人 |
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务部部长 |
1人 |
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并购专员 |
1人 |
沈阳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部部长 |
1人 |
沈阳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营管理部主管 |
1人 |
沈阳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综合专员 |
1人 |
沈阳三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部会计 |
1人 |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3.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日24时。
2.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最先投递报名的岗位为准。
3.报名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命名为“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各学历阶段(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扫描件电子版;
④有效期内各学历阶段(大专及以上)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信网查询网站https://www.chsi.com.cn/
⑤各类资格证书(如有)。
以上材料,填写完整后回传到指定邮箱:sygyzctgzxzp2024@163.com,序号②~⑤放到一个文件夹压缩在一起,序号①不用压缩。
邮件命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例如:“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姓名+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择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5: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初试
初试分为笔试+初面环节。
1.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5: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笔试设置及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
(5)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2.初面:
(1)初面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初面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每个岗位初面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初面人员名单。
(3)初面时间及地点:具体初面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复试
1.复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复试人数:按初试成绩由高至低(笔试成绩占比30%,初面成绩占比70%的权重),每个岗位复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2:1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3.复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公开化招聘最终以初试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初试成绩占比40%,复试成绩占比60%的权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八)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职业经理人的选聘程序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由本企业负责解释。
六、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
4.招聘组咨询电话:024-31358586、13066531153(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3点30-18点)。
5.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托管中心纪检监察部:024-31735380
附件1: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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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引才行动”招聘公告
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31日,为沈阳国有资产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为切实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决定采取市场化选聘方式选拔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招聘岗位:副总经理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总经理制定并实施集团运营战略,确保与集团整体战略保持一致,驱动业务增长和效率提升;
2.负责组织和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完成责任目标和年度计划;
3.参与公司重大投资、经营活动,杜绝重大事故、失误发生;
4.全面规划并监督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达成预定目标。
二、任职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治企兴企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从业记录,具备大局意识,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技术资格、职业背景和专业素养,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具备敏锐的市场意识和洞察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沟通协调和一定的危机处理能力;
3.具备组织领导能力,有战略眼光和执行能力,具有敢于担当精神、开拓创新意识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工商管理类及相关专业;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10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5年以上副总经理(或同级别)岗位工作经验;
4.具备企业战略规划能力,能够根据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要求,制定并优化运营战略;
5.具备资产管理、商业运营等全产业链管理工作经验,能够全面把握从项目规划、开发到运营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产业链的顺畅运作和高效协同;
6.具备丰富的投后管理经验,能够精准分析市场趋势,制定有效的投资策略,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工作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测试和综合评议、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日24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word版本的形式连同以下附件材料回传到指定邮箱:syhyzhaopin@163.com,邮件命名: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
附件材料包括:
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要求图像清晰);
②本人身份证、本硕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
③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明材料;
④所在单位及个人任职职位相关经历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最先投递报名的岗位为准。
4.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
5.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024-31358586、13066531153(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3点30-18点)。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进行审核,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测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终止该职位的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测试和综合评议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测试和综合评议。测试内容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内容,采取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进行测试。测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确定考察人选与组织考察
根据测评情况,一般按照考察人选与聘任职位2:1及以上比例,通过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对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综合分析评价确定拟任人选。
(五)人选提名
公司就拟任人选与股东单位沟通后,确定1名拟任人选。如公司内部人员参与竞聘,应在报名时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公司原有身份,解除(终止)聘任关系后不得要求恢复原有身份,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体检
对考察通过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讨论决定与公示
董事会召开会议,对人选进行讨论和表决。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视为董事会通过。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
(八)董事会聘任
公示结束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不影响使用的,履行聘任程序,且岗位试用一年。公司与拟聘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书》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四、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
(一)契约化管理
1.契约签订。公司对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实行聘任制,公司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建立契约关系。同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内部人员选聘为经理层成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考核模式。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通过《经营业绩责任书》确定经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及指标,目标值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实行“一岗一考核”,“年度+任期”的考核模式,确保各项经营目标有效落实。
3.考核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一般在当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合聘任期限届满当年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任期制管理
1.任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承担重要项目或者重要任务尚未完成,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完成的,经董事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任期,报上级单位批准后实施。任期届满视实际情况履行新的聘任程序。
2.明确权责。采用岗位说明书、权责清单等方式,明确经理层成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规范与董事会、与总经理、与其他经理层人员之间的权责关系。
五、薪酬管理
(一)薪酬结构:选聘的经理层成员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绩效年薪是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收入,原则上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60%;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
(二)薪酬兑现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先考核后兑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按规定应当退出岗位的,扣减当年全部绩效年薪,不设“保底”绩效年薪,取消当年任期激励,任期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任期奖励相应减免,且公司有权按照《聘任合同》等规定追索扣回已预发的绩效年薪。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约定激励到位。
六、市场化退出
(一)续聘管理
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任期届满,经董事会考核评价,胜任的可续聘,履行相应续聘程序。
(二)解聘或辞职
1.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任期届满后未被续聘的,以及聘任期内出现聘任合同中约定的解聘情形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后,依法解除聘任合同,视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2.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在聘任期内提出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单位,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七、其他说明
1.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的工作。
2.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本公告由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4.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托管中心纪检监察部:024-31735380
附件1:《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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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沈阳鸿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引才行动”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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