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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龙凤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的公示(张志英)

来源: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     2024-09-19 13:46:41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街道(社区)寻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要求,拟对张志英,身份证号:23062319******0060;张志英,进行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

龙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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