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丽恒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等环节,确定张希鹏同志为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拟录用岗位 |
浙江丽恒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张希鹏 |
男 |
1997.02 |
大专 |
公租房巡查员 |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单位都可以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歪曲事实。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
受理电话:0572-6683183
浙江丽恒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