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富源县公安局后所派出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本次警务辅助人员拟招聘3名辅警(限女性)。
(二)报名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 要求女性,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 具有普通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
4. 自愿从事所报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5.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 5 年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薪资待遇经审查合格录用后,警务辅助人员在所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安排出差根据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报销,具体工资根据富源县公安局后所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注:本公告自发布时生效。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3529856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