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2025年教师岗位招聘工作即将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预告如下:
岗位需求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劳技、心理卫生、科学技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若干;
教育学院、现代职校教师岗位若干。
需求对象
1、2025年应届毕业生
2、本市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有相关教学经历者优先)
需求条件
1、基本条件
⑴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⑶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⑷ 一般满足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要求,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
⑸ 符合需求单位岗位要求。
2、具体条件
⑴ 应届生
①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② 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任教英语学科须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外语课程合格证明;
③ 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④ 文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理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相关计算机课程合格证明;
⑤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⑥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一般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紧缺学科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⑦ 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⑵ 本市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有相关教学经历者优先):
①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务、博士学位、紧缺学科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④ 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人才引进条件
1、符合上海市外省市人才及其他相关引进条件;
2、具有“特级校长”、“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具备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须符合招聘规定的从业资格要求;
4、具体录用手续办理,根据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方式
即日起,如有意向者可直接向学校咨询并投递简历。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2125850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曹老师
本预告解释权归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所有,正式招聘公告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