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依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济南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4-2025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济就办<202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2024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各街道(镇)共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952个。
二、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其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以上岗时身份为准);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上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实行非全日制用工,按照不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岗位设置
各街镇招聘岗位设置见后附二维码。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具体参照各镇街发布的招聘公告(后附二维码)。
2.报名地点:由各镇街统一组织报名,各镇街咨询电话附后(后附二维码)。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各镇街招聘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镇街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各镇街对开发设置的岗位具有最终解释权,负责需做好报名人员的政策咨询及解答工作。
济南市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附:各街道(镇)招聘公告及岗位设置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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