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作为营口产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二级企业,致力于打造产业运营服务板块,整合现有资源,做好各项商业服务,为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营商环境助力。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4日,注册资金壹仟万元,下属九家子公司。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拓展,全面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结合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对人才的实际需求,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拥有较强的执行力;
3.十八周岁以上,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报名人员年龄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现役军人及非脱产在读的本科、硕士、博士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及相关信息将在营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按要求填报《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信息,并选择应聘岗位,上传应聘材料至指定邮箱ykct2024@163.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下午16时止。
2.报名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岗位,一人多次发送报名邮件的,以最后一次发送的报名邮件为准。不接收纸质版等其他材料形式。
3.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其中所填写的院校、专业等信息应与“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信息一致。
4.附件上传要求
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同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相关资料,且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中,统一上传。
邮件主题为“招聘岗位+姓名+学位+手机号”
例如:“企业运营部职员—张三—学士—138******”
附件内容:
(1)《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如有)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带二维码,有效期内);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各类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扫描件等;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招聘要求,由第三方机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开展,不符合条件及报名材料与填写信息不符的,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拔始终,报名者须对个人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1:2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3. 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未组织开展笔试,直接按照面试成绩),成绩并列者,按满足优先条件、中共党员、面试成绩更高者等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察及体检名单。
(五)考察与资格条件复审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适应潜能、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与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发现弄虚作假的、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或有不得报考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渠道同招聘公告渠道。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使用的,公司与拟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特别提醒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邮箱正确、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错误、不畅等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四)全面实行回避制度。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招聘全流程主动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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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411-84767561
附件:
·附件1: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202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202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202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营口惠裕实业有限公司202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