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柘荣县农村和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党群工作者、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农村党群工作者
城郊乡2名、乍洋乡1名、东源乡1名、富溪镇1名、英山乡1名,共计6名。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抓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做好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协助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助推动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并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
双城镇1名、上城社区1名、城南社区1名、东城社区1名、兴业社区1名,共计5名。主要负责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帮助建强基层组织、协助做好队伍建设、协调推动共驻共建、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等,并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3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列入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6.有志于从事基层党建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创新精神;
7.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沟通、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团队意识和群众观念强;
8.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聘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聘任制公务员以及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考录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4年9月24日8:30至9月26日17:30携带资格审核材料至柘荣县柳城东路75号县政府大楼11层1108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材料
1.《个人信息表》(详见附件)1份;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1张;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学信网(留信网)二维码学历认证函打印件1份;5.由所在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1份。6.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委托书(详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不设开考比例。(一)面试时间:2024年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三)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章、行政职业能力、党建知识、乡村振兴等内容。(四)面试成绩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70分,未通过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五)成绩公示:考生成绩将以准考证号的形式在“柘荣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工作由中共柘荣县委组织部联系县医院体检科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
(二)进入考察的人员需在面试资格审核材料的基础上,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三)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进行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四)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首次签订合同聘期一般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月工资31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中共柘荣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咨询电话:0593-8356161,柘荣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附件:
1.《个人信息表》
2.《委托报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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