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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及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     2024-09-14 16:03:11

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及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因相关岗位进入试岗人员自愿放弃试岗,现将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及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姓名

岗位排名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口腔医师

罗加欣

2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上午8:40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办公区组织人事部签到(须空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标准及后续工作安排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结论拟于2024年10月8日前在本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费用(300元)。

(二)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空腹体检。体检前一天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剧烈运动,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需测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备眼镜。

(三)请考生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若因个人原因漏检、未检体检项目从而影响体检结论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28-82553013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