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山东 > 临邑县

2024年临邑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临邑政府网     2024-09-14 11:10:31
为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 号)、《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 2024-2025 年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德公岗〔2024〕1 号)、《关于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规范运行的通知》(德公岗〔2023〕2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临邑镇实际,现临邑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年度计划开发城镇公益性岗2个,乡村公益性岗4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主要从事创业就业、劳动监察协理及镇相关工作;乡村公益岗主要从事绿化养护等镇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允许将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的 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 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 45 周岁以上、男性 55 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两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法人、股东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 18 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 16—24 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 2 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三)严格落实备案上岗制度。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 (社区)干部的亲属 (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后按程序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
(四)严格人员资格审查。不得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等六类人员纳入安置对象范围。
(五)已在岗的城乡公岗人员不得再次报名。
(六)一个家庭不允许两人同时上岗。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临邑镇人社所;乡村公益性岗位: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各村村委会办公室。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临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3张。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将报名材料交至临邑县人社局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
(二)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临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由村(社区)采取“四议两公开”(“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经乡镇复审、相关单位联审通过后确定拟开发安置人员名单,予以安置。
(三)公示
在公众号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补贴待遇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现行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终依据考核核定,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上级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调整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34-4339906
临邑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