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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2024年回村任职大学生选聘公告

来源:德兴市人民政府发布     2024-09-13 16:21:32

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回村”工程,及时补齐村(社区)工作力量,培养熟悉农村、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年轻干部人才,鼓励更多德兴籍优秀大学生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部分乡镇选聘本地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返乡回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此次招聘范围为银城街道、泗洲镇、海口镇、大茅山镇、昄大乡、李宅乡、张村乡、万村乡等8个乡镇(街道)9个存在人员空缺的村,共9个回村任职大学生岗位。

二、选聘条件

(一)聘用的大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服务意识强,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4.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5.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

6.限报本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成长地或居住地岗位,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放宽至本乡镇(街道)或邻近乡镇(街道);

7.3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到村(社区)工作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未处理到位的;

8.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聘的;

9.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0.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1.丧失行为能力,或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

12.不能作为回村任职大学生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职责

回村任职大学生在村担任文明实践员和乡村振兴信息员,是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担任党建宣传员。重点协助村“两委”履行好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文明实践工作;

2.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3.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4.推动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法治教育等工作;

5.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报名方式及具体岗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涉及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岗位所在乡镇(街道)党建办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在不同乡镇重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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