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体检对象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体检集合时间
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上午8:00。
(二)体检集合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健康局大门(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接到体检通知后,请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医院体检。体检不接受电子证件,对证件携带不齐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体检。
3.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要求体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当天入围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已怀孕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4.不参加体检或由于本人原因贻误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受检的考生在体检中拒绝复检或专项检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5.体检费用自备,请携带现金。
6.体检结果信息将在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咨询电话: 0731-28428426(株洲市荷塘区卫健局)
监督电话:0731-28428650(株洲市荷塘区纪委监委)
0731-28428415(株洲荷塘区人社局)
附件:2024年株洲市荷塘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体检人员名单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荷塘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