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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招聘公告

来源:许昌市人才中心     2024-09-13 10:18:41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原许昌市公证处),系许昌市司法局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公证员助理2名。

(二)、岗位职责: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事务,整理公证案卷。

(三)、培养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品行良好,热爱公证事业;

3、公证员助理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

4、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中共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其他不适宜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7日。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质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从事相关工作的证书、业绩等材料)、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相关材料)等材料的扫描件,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xcsgzc@126.com邮箱,压缩包命名规则:“姓名+联系电话+学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将随时终止其应聘,同时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

报名后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通知面试,面试时需递交纸质报名资料和一寸免冠近期彩底照片一张。

面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与文峰路交汇处向南50米路西许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院内二楼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考察,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政治品质、社会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许昌市人力源劳务派遣管理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许昌市天平公证处负责对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许昌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享受正常的双休、法定节假日。

六、报名有关事项和要求

上述公告内容如与招聘实际不一致的,以招聘实际情况为准。

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13183036903,请于有效报名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

 2024年9月10日

附件: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助理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