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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公告

来源:嫩江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09-13 11:31:41
为更好落实《全市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抓基层打基础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社区基层公益性岗位(便民服务)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嫩江市常住居民,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3至45岁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1、大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
3、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7、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8、军人配偶;
9、烈属;
10、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人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营业执照和其他工商注册信息的;
2、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正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6、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二、招聘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就业部门将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由就业服务中心通知拟聘用人员与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人社局进行登记备案。
2、公示:拟聘用人员需在就业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执行。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种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分别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缴纳。
2、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进入公益性岗位时算起)。
3、此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享有加分政策。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和2张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原件和2张复印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印到一张纸上复印件2张。
报名地址:就业服务中心402室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 日至2024年9月20 日,法定休息日休息。
附乡镇、社区申报岗位明细表
联系人:苑天鹏     
联系电话:7522578

嫩江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3日

嫩江市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公益性岗位(22人)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备注

1

嫩江镇社区

22

嫩江市内15个社区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公益性岗位(24人)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计划

备注

1

长福镇

2


2

多宝山镇

1


3

联兴乡

3


4

伊拉哈镇

2


5

前进镇

3


6

临江乡

1


7

海江镇

3


8

嫩江镇

2


9

长江乡

1


10

白云乡

1


11

双山镇

1


12

塔溪乡

1


13

霍龙门镇

2


14

科洛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