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我市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47号)《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县招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22人,公示期为3天,自2024年9月12日起至9月14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电话:0335-7159301,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为全力做好我市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47号)《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县招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22人,公示期为3天,自2024年9月12日起至9月14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反映,电话:0335-7159301,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