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凤阳街道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负责来访群众接待、咨询分流以及服务大厅的秩序维持等。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男性50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女性40周岁及以上,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
4.经广州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已进行就业帮扶的对象;
5.学历专业要求不限;
6.工作责任心强,善于与人沟通;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适应户外工作;
8.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9.同等条件下,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优先。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9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方式:携带报名材料至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1)凤阳街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可现场领取表格填写);(2)个人证件照1张;(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5)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请采用A4纸,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4.报名地点:凤阳街党群服务中心3号窗(广州市海珠区泰沙路203号之五)。
(二)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里面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应聘者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工资待遇
2300元/月(购买社保)。
五、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
录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结束后,若凤阳街道办事处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本次招聘的相同岗位人员中启动补录方案,补录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面试成绩合格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
六、附则
本公告由凤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9617793(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