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意见》精神,舒城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选聘若干名特邀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邀调解员职责
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诉讼案件调解。
二、选聘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品行,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热心调解工作;
4.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并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
5.有充足的时间参加调解工作。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聘:
1.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警官、法律工作者、律师;
3.机关单位、法学会、商会、调解组织等推荐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受纪律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推荐报名和自主报名。
推荐报名由各机关和组织统一递交材料。自主报名为现场报名。推荐报名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特邀调解员推荐表》并加盖公章,自主报名的填写《特邀调解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14日至9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舒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0564-2780611。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①《舒城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舒城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推荐表》,表格可到法院领取或点击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②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
③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④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法律知识的文件资料。
(二)资格审查、考察
由舒城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考察,择优选聘。
(三)任命与培训
经审查、考察通过,由舒城县人民法院颁发聘书,进行培训。舒城县人民法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不建立劳动关系及劳务关系。
四、任期
特邀调解员任期暂为两年。任职期间,特邀调解员应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舒城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特邀调解员严重违反舒城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相关管理制度,或者发生不能履行职责情况时,舒城县人民法院有权解除聘任。
五、报酬待遇
舒城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成果给予特邀调解员一定补助(具体办法另定)。
舒城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