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和公开选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有关
事项的公告
根据《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因个人放弃的原因出现的5个职位(岗位)5个空额,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一次。
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转任(调动)人员。
(二)完善资格审查资料
报名时没有提供本人近三年个人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现工作单位鲜章)、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和报考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正式党员的职位(岗位),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和上一级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认证材料的人员,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公开考试转任(选调)资格。
(三)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间及注意事项
领取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领取地点: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到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领取(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11层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30-3160621);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到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公室领取(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15室,联系电话:0830-312362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所需证件:凭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入闱时间和地点
1.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体检入闱报到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7:30前。
3.体检入闱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10层1016室。
(五)体检安排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规定的体检入闱时间之前到达入闱地点报到并入闱,统一编队后再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入闱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体检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体检。未携带体检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的考生,准备体检费用约600元,体检费按实收取。
3.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彩照1张和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4.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少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上禁食早餐。
5.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医院,不可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7.体检时,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家庭住址、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
考生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由工作人员带领离开体检医院,不得再进入封闭区域或在体检医院逗留。
8.建议外地考生提前一天到达,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9.按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怀孕(含母乳期内)考生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参加部分体检项目。
递交材料:考生个人暂缓部分项目体检申请书、有效身份证原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近一周内的怀孕B超报告单等。
递交材料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递交材料地点: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11层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30-3160621)。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交材料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13室,联系电话0830-3123621)。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有效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收复印件,其余材料收原件。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七)委托办理
领取体检通知书和怀孕递交暂缓部分体检项目材料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领取(递交)。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领取(递交),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和要求填写政审表。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填写《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政审表》(附件3),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4)。
(二)考察有关其他事项,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登记的手机畅通。因考生手机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公务员职位咨询0830-3160621(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咨询0830-3123622(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怀孕(含母乳期)考生咨询0830-3123621(泸州市江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2.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4.泸州市江阳区2024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