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宜宾人才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派遣到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1名工作人员,派遣至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事驾驶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遵守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单位工作制度,纪律观念强,安全意识强,服从单位管理;
3.身心健康,反应灵敏,耐心细心,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男性,年龄18至45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驾照,具有3年及以上专职驾驶经历,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或熟悉GPS导航操作,具备一定的车辆维修和保养常识;
6.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7.退役军人、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驾驶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6.有色弱、心脏病或遗传病史等影响驾驶的疾病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7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资料电子档(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474039532@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网上自行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毕业证原件;
(3)聘用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在交管12123平台申请的“安全驾驶记录”。
(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即对报名者简历进行筛选。对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操作技能考核和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用人员、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用人员。拟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考察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考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宜宾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由宜宾人才有限公司派遣至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
五、薪酬待遇
试用期2个月(有相关工作经验者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197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差旅费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工作期间缴交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待遇。
六、其他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本人未能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21510。
附件:报名表
宜宾人才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