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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来源:常州天宁公安微警务     2024-09-12 14:56:42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经研究,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就招聘事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巡特警大队岗位8名;

2、基层派出所综合岗位8名;

3、基层派出所巡防岗位6名;

4、基层派出所社区协管员岗位4名;

5、分局机关综合岗位4名

日常需值夜班和备勤,工作强度较高,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户口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3、27周岁以下,有专业特长的可适当放宽1-3岁;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具备履行职责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常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天宁人才大厦二楼,电话0519-88110088)。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4)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证件;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6)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4、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测试。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岗位能力测试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文秘、法律、计算机、时政等综合知识,应聘分局文职岗位的由相关单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体能内容: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每项总分25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在三项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三)体检

对面试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核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后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天宁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人员经费纳入区或乡镇(街道)财政保障,根据岗位核定薪酬,含五险一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9-81994015。

六、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