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乐东县域内出现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病死畜禽临时收集暂存点建设、运营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方式
采取公开招募、自主报名和择优筛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合负责资格审查,择优筛选。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病死畜禽临时收集暂存点及运营。
三、报名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近年来公司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书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密封装订,逐页盖章,各封口衔接处盖章。封面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招募时间
时间:2024年9月13日—9月20日,公示期5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地 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畜牧兽医管理室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898-85523335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