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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病死畜禽临时收集暂存点建设和运营企业的公告

来源: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09-12 17:55:4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乐东县域内出现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病死畜禽临时收集暂存点建设、运营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方式

采取公开招募、自主报名和择优筛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乐东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联合负责资格审查,择优筛选。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病死畜禽临时收集暂存点及运营。

三、报名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双方签名(需要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应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近年来公司承办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书均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密封装订,逐页盖章,各封口衔接处盖章。封面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招募时间

时间:2024年9月13日—9月20日,公示期5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地 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县农业农村局三楼畜牧兽医管理室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898-85523335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