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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县优抚对象2024年度体检的公告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09-12 17:57:21

为切实做好我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健康档案,保障优抚对象的身体健康,充分体现县委县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和爱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对全县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进行2024年度健康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我县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部分西沙参战民兵。

二、体检时间

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3日,各乡镇具体安排时间详见附件1。

三、体检单位

海南美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站前路3号(陵水动车站斜对面)

四、体检项目

详见附件2

五、体检经费

体检所需费用根据体检参加人数,由各级财政资金统筹支付。

六、体检要求

1.参检人员按所在乡镇指定时间要求自行前往集中地点(详见附件1),由体检服务单位接送,参检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体检。

2.参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集中体检,亲属或子女可以陪同前往;卧病在床或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按照各乡镇先前提供的名单人数由体检服务单位上门体检;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优抚对象,可在2024年10月13日前自行前往体检。

3.参检对象在体检前三天应清淡饮食,少吃高脂肪、高胆固醇食物,体检前一晚不宜饮酒,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体检当天需空腹。(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4.禁止优抚对象将体检名额交由其他人员代替体检,体检服务单位将按照我局提供的优抚对象花名册核对参检人员身份信息,如发现有优抚对象将体检名额交由其他人员代替体检的,取消优抚对象本人当年体检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各乡镇优抚对象2024年度体检时间安排表

2.体检项目

3.体检注意事项

陵水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