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年3月26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7日
附:
方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