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残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8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残发〔201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昌平区残联社区残疾人专职工作者岗位需求,经昌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专班会议研究通过,现决定面向昌平区区域内公开招聘补录社区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社区残疾人专职工作者
2.招聘人数:4人
3.工作地点:龙泽园街道残联;北七家镇残联;沙河镇残联;流村镇残联。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
2.具有北京市昌平区常住户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昌平户籍残疾人应届毕业生;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热爱残疾人事业,从事残疾人工作,熟悉残疾人政策的优先予以考虑,要求录取对象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等基本技能。
三、聘用形式
由区残疾人联合会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社区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区残联统一调配使用,到各镇街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四、工资待遇
参照我区社区残疾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包括工资、绩效考核奖、“五险”一金等。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
2.报名地点: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府学路17号)五楼会议室,联系电话:69741375。
3.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名表原件(拟报名人员,请提前在“昌平残联”本篇文章下方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需复印),户口是集体户的,需提交本人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打印件;
5.残疾人需残疾人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如: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外语等级证书、手语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五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区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
(4)进入面试人员成绩查询:2024年10月11日后可在“昌平残联”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5)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要求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区残联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比例为1:2
(2)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2024年10月15日
(4)面试地点:昌平区残疾人联合会五楼会议室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总成绩于2024年10月18日在“昌平残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公布考试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和地点。
(五)考察体检
1.对拟录用人选进行政审考察,由本人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遇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60分(含)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按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聘用结果通过“昌平残联”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凡弄虚作假者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成绩、入围情况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拟报名人员,请提前从“昌平残联”微信公众号上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咨询电话:010-697413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附件: 昌平区残联社区残疾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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