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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为偿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林亚伦)国家助学贷款的公示

来源: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4-09-11 08:46:51

根据《福州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毕办[2023]1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经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今年代为偿还林亚伦在高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贰仟元整(¥:2000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9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59号,邮编:350500,电话: 0591-26232185。

附件:代为偿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林亚伦)国家助学贷款表

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林亚伦助学贷款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