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陕西省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不予招聘。
(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示
现将2024年汉台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安排
(一)体检
1、体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30到达集合地点;
2、集合地点:汉中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科(门诊楼6楼);
3、参加体检时须持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4、体检前保持正常的生活规律,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天不得食用早餐、饮水,保持空腹。进行X光检测前,须去除金属配饰及通讯器材,以免发生意外,影响检测结果。
5、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当日应主动向领队说明,备注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6、体检未结束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应聘人员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体检表,不得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体检,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7、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由组织体检的医院负责收取。
9、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医院将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有疑义,可复检一次。
10、请所有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二)考察
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在工作人员处一并领取《2024年汉台区医疗定向招聘拟聘用人员考察表》,9月23日上午12:00前,请应聘人员将按要求填写盖章的考察表邮寄或送达至汉台区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源开发与人事管理股(汉台区人民政府1号楼2楼),邮寄资料以邮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形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采用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区卫健局监督电话:0916-2729092
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916-2214264
附件:2024年汉台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汉中市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