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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公告

来源:广西百色田林县人民政府     2024-09-10 16:57:41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社区矫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6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报名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

(五)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六)要求户籍地为田林县或长期居住田林县人员;

(七)具备电脑基础知识,熟悉办公软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方案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田林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招聘方案(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林县司法局政工股(地址:田林县乐里镇新昌花园环昌路35号田林县司法局5楼507办公室)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田林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蓝底近照)一式贰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田林县司法局组织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及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对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根据测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检,由田林县司法局联系到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原则上在面试结束的一周内完成。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对其有无犯罪记录、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田林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1年1聘,并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给予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受聘者意愿决定是否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薪酬待遇及其他

1.聘用人员工资参照合同制聘用人员标准实行,同时享受合同制聘用人员年终绩效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

2.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单位部分由财政安排,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当月工资代扣。

未尽事宜,请与县司法局政工股联系,联系电话:0776-7219107。

附件:田林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田林县司法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田林县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