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紧缺急需特种设备检验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整合原丽江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和丽江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丽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丽江市粮油质量监测站)于2024年2月批准组建,是丽江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处级,加挂丽江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岗位(2006年9月30日至1989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学生(2024年毕业生除外);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5.与所报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00:00起至2024年9月19日24:00(以发送报名申请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文档后,以文件名“姓名+招聘岗位+联系电话”打包发送至招聘指定邮箱(ljsjyjcrzy@163.com),提交报名申请但未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例:“张XX+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压力管道岗+131******95”)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证、压力容器检验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资格审查:由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网上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面试当天对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反映个人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招聘程序
(一)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扫描件信息,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负责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三)面试
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主要面试应聘者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统一在丽江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医院确认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提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ljhrss.lijiang.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可能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纪律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公开招聘全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文件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人事科 0888-5187217
(二)监督电话: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人事纪检监察 0888-5105292
附件1: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位岗位信息采集表
附件2: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报名登记表
丽江市检验检测认证院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