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4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
0471-5260355(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471-5260344(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附件: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绿色通道”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公示名单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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