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内容
(一)招聘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2人。
(三)招聘工作内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良好,责任心强。
(二)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登记失业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四、待遇情况
岗位补贴待遇按县人社部门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执行的标准发放,有购买五险。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咨询电话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和网络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各1份)、1寸免冠证件照1张]扫描件送到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办公地址:金秀县政务大厅);
2.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各1份)、1寸免冠证件照1张]电子版发送邮件到邮箱,邮箱地址:jxxbdczx@163.com。
(三)咨询电话:0772-6217943。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录原则、方式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采取统一面试方式,面试后择优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辞退。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9日
金秀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