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文件要求,结合牌楼街道办事处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人,岗位为就业协管员;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人,岗位分别为巡河员和保洁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牌楼街道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有劳动能力、就业需求的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元以上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牌楼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及相关佐证资料;
4、联系电话:023-58983073。
(二)资格审查
由牌楼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报名要求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由牌楼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牌楼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和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牌楼街道办事处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牌楼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八、在岗待遇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月),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年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155元/月)。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九、其他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未经允许,严禁转发。
附件:牌楼街道2024年9月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一览表
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万州区牌楼街道办事处2024年9月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序号 |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 数量 |
相关要求 |
备注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性别 |
要求 |
|||||
1 |
牌楼 街道 |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牌楼街道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
2 |
牌楼 街道 |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 |
2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牌楼街道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