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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最终成绩、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公告

来源: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4-09-09 11:20:52

根据《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员最终成绩(附件1)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予以公布,体检、考察相关事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到蒙城县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北楼328室领取体检通知书,来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寸照片3张、《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附件3,请自行下载打印)。逾期不领取体检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早上7:30。

体检地点: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6楼)。

二、体检注意事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表按时自行前往指定地点体检,来时空腹,体检费用自理,在体检现场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三、关于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公告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1日

监督电话:0558-7620068(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58-7622333(县人社局)

上述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最终成绩》

2、《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附件1、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最终成绩.xls

附件2、2024年度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3、体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