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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 仪陇公安     2024-09-07 09:52:31

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

岗位

名额

类别

岗位要求

交通警察大队

5

勤务

 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特巡警大队

15

勤务

 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其他(科室、大队及乡镇派出所)

25


勤务

 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合计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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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自觉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0月1日至2006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三)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退伍军人可放宽至168cm;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被辞退、解聘的;

8、曾在我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或因个人原因从我局辞职未满两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及岗位调整。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办公室(县公安局四楼422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7586116。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征信记录、退伍证(退伍军人)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按照本招聘公告执行。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10%,满分100分。

1、笔试:测试应试者的基础性知识、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2、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参考人员笔试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负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报名人员经过考试、体检、政审后择优录取,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04人员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仪陇县公安局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为警务辅助人员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值班期间食宿由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按《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和缴存五险一金。

05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由驻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借招聘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组织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仪陇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586116

仪陇县公安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