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森林康养产业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药膳产业的创新、开发、推广,提升医院职工营养食堂整体餐饮水平,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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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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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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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踏实肯干,无违法违纪情况;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等影响工作病史;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已被正式聘用的在编人员,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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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上犹县总医院中医院人事科(行政办公楼711室)。
4.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如实填写《上犹县总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5.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上犹县总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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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核
1.方式: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医院食堂、行政办公楼。
4.分数计算方法:按技能考核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按照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照技能考核成绩高者排名优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6.如参加技能考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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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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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由人事科及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考生在参与考试过程中的言行举止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所造成的缺额,可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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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医院在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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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总医院中医院人事科报到。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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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工资报酬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2.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3.本次招聘工作由上犹县总医院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7-8536007监督电话:0797-8541663
附件:上犹县总医院中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报名表(扫码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