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职业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征集就业见习岗位63个,现面向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开展就业见习活动,请大家积极报名。
一、岗位信息
(后续将有更多岗位实时更新,敬请期待……)
二、就业见习对象
1.陕西省内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三、就业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间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
3.就业见习期内,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元/月)。
四、报名方式
青年就业见习采取随时报名、随时认定、随时对接办理流程,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持身份证、毕业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到汉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根据专业性质及单位需求推荐到对口单位及企业进行就业见习。
地 址:汉阴县城关镇民主街104号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2室
联系电话:0915-5213067
五、注意事项
1.一经录用不得无故缺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2.为规范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及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级统一就业见习上岗时间,每月1日和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顺延)安排两次见习上岗。见习单位若根据离校2年内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申请,自主选配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需在上岗前向汉阴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备,经审定同意后开具介绍信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协议于签订当日报人才交流中心备案,以便及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生效后统一安排见习人员上岗见习。
4.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提前结束见习的,需在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向人才交流中心报备,并于结束见习次日,在“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终止见习操作。
5.及时申报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单位原则上应在见习人员完成见习后1个月内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6.就业见习期间签订见习协议,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综合评价,向见习人员开具就业见习鉴定。
7.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
汉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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