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持续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素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4年村(社区)青年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全县补充招聘14名青年人才,主要负责协助村(社区)“两委”开展工作。招聘人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根据青年人才空缺情况设置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岗位详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村(社区)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1)。(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4日后出生);(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群众公认,身心健康,热爱基层工作,综合素质较高;(二)坚持本村(社区)、就近就地任职。实行任职回避,与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村(社区)任职;(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1.政治上的“两面人”,政治素质不高、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散播与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言论或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甚至公然对抗的;3.存在涉黑涉恶情形,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的;6.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扫描最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报名时间为9月9日09:00至9月11日18:00。9月9日至9月13日,采取计算机审查和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说明理由;对报考申请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初审通过后,于9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准考证》反馈至考生,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请报考人员自行准备考试所需文具,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场。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阅卷及成绩查询: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2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试人员可于9月27日后,通过“禄劝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第三方机构提供的照片及报考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时出现人员放弃或审查不合格的岗位,从同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资格复审地点:禄劝县政府办公楼4楼组织科(禄劝县屏山街道东山路1号425室)。资格复审时须提交证件和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笔试准考证2份;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考试人员可于10月10日后通过“禄劝先锋”微信公众号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10月13日,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公布:成绩将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可于10月13日后通过“禄劝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综合成绩公布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名单,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的录取,如还存在并列的,采取面谈考察方式确定拟聘用名单。人选确定后,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享有优先递补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拟聘人选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是否具有任职回避情形。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由县委组织部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考生。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享有优先递补权)。1.人选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对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在网站(“禄劝先锋”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满前,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享有优先递补权)体检和组织考察。公示期满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聘用的,计入负面清单,空缺岗位从所有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县委组织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2.签订协议。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选聘任职的青年人才实行聘用制,灵活选择用工方式,按年与选聘的青年人才签订服务协议,根据考评情况每年一聘,原则上不超过2年。初次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协议。是党员的青年人才,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入乡镇(街道)青年人才党支部;不是党员的青年人才,应作为党员发展重点培养对象,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发展为党员。协议期内,在村(村改居社区)任职的青年人才报酬待遇标准原则上按照《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禄组通〔2019〕57号)文件,比照“两委”副职标准执行;在城市社区(南街社区、北街社区,云龙水库移民一至五社区)任职的青年人才报酬待遇标准原则上按照《印发〈关于加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禄组通〔2024〕47号)文件,比照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全程监督,对在选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严肃追责问责。(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拟聘用对象在考察、体检、公示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信息填报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未尽事宜由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方式:禄劝县委组织部组织科,0871—6899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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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24年09月04日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村(社区)青年人才招聘岗位设置表.docx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