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进行了相关考核。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拟同意引进林伟明到我院工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止,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医院纪检室或人力资源部书面反应情况。
联系电话:纪检室:0759-2372632 ;
人力资源部:0759-2372012。
附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职称 |
1 |
林伟明 |
男 |
1975.04 |
副主任医师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4年9月5日